第981章 必须得多要点钱(二合一)

“直接申请恢复执行也是可以的吧?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?”

周云脸上带着笑容:“当然是因为:如果你提起撤销之诉,可以获得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。”

这是周云帮王强想的另一条路。

既然是民事协议,既然具有可诉性,那么当一方用欺诈的方法设立这个合同,并且使另一方已经履行之后,肯定不能只撤销那么简单。

必须得把我的损失也赔偿了才行。

而这样做就能额外拿到一部分钱,这是直接走恢复原本执行程序的路子拿不到的。

王强听得眼睛都发亮了,或者说,他之前根本没想过,居然还能这么玩。

如果能额外拿到一部分钱,对他来说当然是更好的,毕竟说实话,80万的本金,他之前只拿回了50万。

利息什么的就不说了,单单是他因为这次诉讼,都支出了 10 万多的律师费。

“周律师,缔约过失损害赔偿可以赔多少钱?”王强问道。

周云想了想之后开口道:“这个,其实我现在也跟你说不清楚,因为具体能赔多少,得看法院那边怎么判,但我的想法是,把你之前因为维权的支出花费全部都写进去,律师费诉讼费什么的都算上。”

诉讼费虽然法院已经判了,由被告承担,但是这里是王强预支的。

而法院的情况大家也都很清楚,它不可能给你退这个钱,会把诉讼费叠加到你的诉讼请求里面,也就是说让被告直接赔给你。

这样做对法院来说当然是好事,它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。

但真的要按照实际规定,诉讼费是必须先退给你的,然后再让被告来补交,只是真要按规定来,想想现在的执行情况那么困难,法院还得为要那点诉讼费天天发愁,所以也就不那么较真了。

而缔约过失损害赔偿,可以把因为这次缔约而导致的损失,以及预期损失都算进去。

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王强之前维权的律师费不能算这次的损失,只有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才能算,但是,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又有一点特殊。

因为它是一审和二审的延续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它其实还是为了解决一审和二审的问题。

所以周云这里想着一起算进去,至于说后面法院会不会都支持,那就是法院的事了,起诉嘛,漫天要价。

把这个情况告知王强之后,他现在很开心,万万没想到这次居然还能有这样的好事。

“那周律师,所有这些事,后面都得落到强制执行上,要是程浩怎么都不执行,怎么办?”王强问道。

周云笑着开口了:“我问你,如果我们把民事撤销之诉赢下来,手里有了判决书之后,相当于什么情况呢?”

王强瞪着眼睛摇摇头。

“当然是相当于有了证据啦。”周云说道:“什么证据呢,是程浩在执行过程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通过欺诈、欺骗的方式来对抗执行的证据!”

说白了,程浩卡着那个时间 bUg 设立了居住权,确实是给那套房子添了一根刺。

这样也确实让那套房子没办法顺利拍卖,也确实让他保住了那套房子。

但是这样一来,就有了一个问题,他这样做是在对抗执行。

能不能直接去报案,或者说直接让法院来移交犯罪线索,能,但是很难。

在实务中,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很难立案,很难定罪,别看周云现在手里确实有证据,可以证明程浩有了这样的行为,但要想通过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把对方送进去,依旧很难。

所以,怎么做呢?必须得提起撤销之诉,在撤销之诉中,用法院判决的方式把程浩在执行和解中欺诈的行为给确定下来。

然后用这个作为证据,你看吧,你们法院的民事庭自己都确定了,这是欺诈,那么,在执行中,通过欺诈的方式对抗执行,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,这可是妥妥的拒执罪。

直接拿对方设立居住权的证据去报案,不好弄,但是有了法院民事判决的判决书作为背书,就不一样了。